港警國安處進行新一輪行動,周二(28日)拘捕5人被指涉嫌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向前線抗爭者提供武器,指控他們不同罪名,港媒引述消息稱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是在「反恐二案」之中脫罪的被告吳子樂。警方強調本案是全新獨立案件,以全新證據調查及拘捕,跟舊案無關,又不排除稍後拘捕更多人。據《追光者》了解,同案另有最少5至10人被警方帶走,就金錢流向接受問話,被捕者及被帶走調查者約兩星期前曾出席同一個私人聚會。
國安處警司張伯傑周三(2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被捕的2男3女年齡介乎32至60歲,被指涉嫌「協助及教唆暴動」、「串謀煽惑暴動」、「煽惑暴動」、「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不同罪名。被捕人士涉嫌在2019年底反送中運動期間,為多區的前線抗爭者製造及提供武器。其中一名34歲男被捕者,另涉多次在社交平台發佈被指煽動的文章,煽動他人憎恨政府及作出不守法行為;而50歲女被捕者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企圖協助一名男被捕者移走可能跟案件有關的證據。
警方表示,行動中檢獲25萬港元現金,稱懷疑跟案件有關,所有被捕人士正被扣查,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被問到案中被捕人士是否有之前「反恐二案」的脫罪被告,警方稱不便透露詳情,強調本案屬全新案件,以全新證據調查及作出拘捕,跟其他舊案無關。
多間港媒引述消息指,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是之前在「反恐二案」脫罪的第三被告吳子樂;又引述消息指,其中一名男被捕者於黃大仙被捕期間,曾高喊自己的名字與電話號碼,案中另一名女被捕者之後懷疑知悉事件,企圖協助被捕者銷毀證據,結果被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
據《追光者》了解,除了案中5名被捕者,同案另有最少5至10人在周二亦被警方帶走調查,就金錢流向接受問話,據悉被捕者與被帶走的調查者,在大約兩星期前曾同場出席同一個私人聚會。
再次被捕的吳子樂,曾涉嫌參與2020年明愛醫院急症室及羅湖站的爆炸事件,被控《反恐條例》的罪名,但在有陪審團的審訊中成功脫罪。同案三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成的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和張家俊,本周在高院被重判入獄18年及16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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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10 月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