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2男3女,他們被指2019年反送中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包括在《反恐條例》第二案中,獲陪審團判定無罪的被告吳子樂。吳跟另一名34歲男子被起訴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吳另被加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案件周四(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押後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吳子樂的保釋申請,另一被告無申請保釋,兩人須還柙至12月15日再訊。
兩名被告分別為吳子樂(32歲)及陳維亮(34歲,報稱攝影師),同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被指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吳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被指2019年11月14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代表。被告吳子樂由大律師柯愷欣代表,陳維亮由周姓律師代表。吳子樂今日下午被押解到庭,他身穿深色外套及襯衣,精神不俗,步入被告欄後,隔玻璃對旁聽席揮手,又不時望向旁聽席;另一被告陳維亮身型高大,穿紅黑色間條短袖衫,兩人在聽畢控罪後在被告欄內朗聲說:「明白。」提堂今有約50人旁聽,包括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
開庭後,控方先指本案為新案,被告暫毋須答辯,又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辯方表示不反對。控方之後指,吳子樂有保釋申請,控方表示反對;另一被告則沒保釋申請。控辯雙方其後陳詞,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罷後表示,考慮本案性質嚴重等,拒絕批准吳的保釋申請,並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兩人須還柙候訊。
據了解,吳子樂被指控曾計劃製作弓等武器,鼓勵前線示威者用以攻擊警方,並與另一被告陳維亮拍片示範組裝方法,又將計劃大量生產自製弓的筆記內容上載至 Telegram 群組。兩被告散庭後步入羈留室時,有旁聽人士為他們打氣高喊:「撐住呀」。
案件編號:WKCC486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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