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對外宣傳好下月7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除廉政公署高調打擊涉及呼籲他人不投票的行為外,警方國安處亦同樣採取行動,一名68歲退休男子被指涉嫌在 Facebook 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即「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四(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透露警方搜屋時發現兩部電腦及3部手提電話,需時檢視資料是否牽涉其他罪行,被告暫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期間被告需還柙看管。
被告林宗明(68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明知⽽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即於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 Facebook 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c)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d)煽惑他人在特區作出暴力作為;及/或
(e)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控方在今午開庭後,向法庭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又透露警方在行動中,於搜查被告住所時發現另有兩部電腦及3部手提電話,需時檢視當中資料,以了解是否牽涉其他罪行。
辯方今有提出保釋申請,控方表示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WKCC529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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