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宣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擬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已分別向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讓其提出申述。保安局發言人指局長經「小心考慮」後,初步認為有合理理由禁止兩個組織運作,強調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又警告命令一旦生效後,任何人參與或援助受禁組織,最高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14年。
保安局周一(24日)傍晚6時17分公佈,保安局局長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稱《國安條例》,亦即23條)作出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已分別向該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讓其可在命令發出前作出申述。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局長是經過小心考慮相關資料後,初步有合理理由相信禁止該兩個組織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
發言人表示,「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香港憲法、推翻中央及特區政府;又警告一旦作出最終命令禁止其組織運作,該兩個組織即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份行事;參與受禁組織的活動或集會;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為其牟取會費或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14年。
2018年引用《社團條例》禁香港民族黨
今次是港府首次動用去年3月通過的《國安條例》擬禁止組織在港運作,但並非特區政府第一次禁止政治組織。2018年7月,當時仍是保安局局長的李家超,就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在港運作。雖然當時仍未通過「港區國安法」或23條,但當時港府已明確以「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
「香港議會」或「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暫時未有回應。港府今年7月宣佈「香港議會」為顛覆組織,懸紅通緝在境外籌組議會以及宣誓為議員的人士,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龔小夏及姜嘉偉等19人。同月較早時港警國安處拘捕了「香港民主建國聯盟」4名成員,年齡介乎15至47歲,其中15歲男生被控一項「串謀分裂國家」罪,早前已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還柙候判。至於一名曾替「香港議會」拍攝宣傳片的19歲少女,今年中從加拿大返港期間被捕,早前承認一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入獄一年。
相關新聞
- 2025 年 11 月 13
- 2025 年 12 月 16
- 2025 年 10 月 31
- 2025 年 10 月 31
- 2026 年 02 月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