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罪成,多個國際及人權組織發聲明,譴責港府判決不公。其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指,這場是帶有報復性、且「預定好的判決」,踐踏法治,是政治審判。多個組織並認為,現在是多國政府特別是美國及英國,向北京施壓,要求釋放黎智英的重要時刻,有人亦憂慮黎智英的身體狀況,會死在獄中。
IPAC共同創辦人:黎智英自我犧牲向世界揭示中共真面目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共同創辦人暨執行董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今(15日)在社交平台表示,如果近期有關黎智英健康狀況的報道屬實,「他很可能會死在獄中」。他認為黎智英不是罪犯,本身可以選擇離開香港,但他沒有,「這是一個深思熟慮的決定,是一種有意識的自我犧牲」。裴倫德指黎智英利用自身影響力,「向世界揭示中共的真面目」( use his profile to show the world what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truly is)。
對於黎智英被描繪成整場「反送中運動」的「幕後主腦」,裴倫德批評這種說法「荒謬至極」,「任何稍微了解該運動的人都會覺得可笑」。他說案中被告李宇軒,被用作證明黎智英與國際批評北京者,包括IPAC有所聯繫,但他強調這樣的聯繫根本不存在,純屬捏造。
裴倫德指法庭反覆檢視黎智英及其他IPAC成員的短訊和電郵,但這些證據在沒有查驗來源底下,卻被法庭接納;而IPAC則曾提交實質證據,證明黎智英與他們的唯一聯繫,只是收過一份新聞稿,卻被法庭拒絕接納。裴倫德批評這場審訊,「從來不是為了追求真相」。
IPAC:74名來自各國國會議員聯署 指犯罪者是香港當局
IPAC今(15日)發聯署聲明,認為黎智英被指控的行為,在任何尊重人權與法治的社會都不構成犯罪。他們說黎智英只是以和平方式捍衛《中英聯合聲明》,本應受到尊重,卻被政治迫害。
IPAC續指,黎智英今日所承受的「苦難」,部分源於國際社會未能有效督促中國履行其法律責任。因此他們覺得各國政府應該明確表態,「一個以羅織罪名、迫害無辜者的政府,絕不應獲得『正常交往』的待遇」。
IPAC並重申,沒有與黎智英合作,並多次主動提出提供證據,但被港府無視。他們再次呼籲各國政府,譴責「這場踐踏正義的審判,一個預設結果的判決,所定罪的與其說是黎智英,不如說是香港當局」。他們並說要「共同哀悼香港法治的淪喪,也哀悼那個曾讓世界讚譽的城市所承載的價值正在被一一抹去」。
聲明共有74位國會議員等聯署,當中包括歐洲議會對華關係代表團主席Miriam Lexmann,「美國中共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主席John Moolenaar、英國上議院議員Baroness Helena Kennedy及台灣立法委員范雲等。
CFHK:假借司法之名的示眾審判
除此之外,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FHK Foundation)今也發聲明,認為判決再次重創香港新聞自由,亦凸顯香港當局侵蝕法治的程度。
其中,基金會的英國及歐洲總監馬克薩巴(Mark Sabah)表示:「針對黎智英的審訊是一場對法律的惡劣顛覆與詭辯——是一場假借司法之名的示眾審判。真正被展示的,是香港作為國際法律中心聲譽的徹底毀滅。」
他強調,黎智英是英國公民。英國首相施紀賢明年一月計劃訪問北京時,應將釋放黎智英設為前提條件。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則表示,黎智英被定罪「猶如為香港的新聞自由敲響喪鐘,揭示新聞工作這項至關重要的職能,已在這座城市被重新包裝成一種罪行」。
白舒然又批評,國安法只是北京及香港持續做鎮壓行動的掩飾,必須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黎智英只是和平行使表達自由的權利,卻被囚禁,應該立即無條件釋放他。
另外,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Elaine Pearson也批評,「中國政府虐待黎智英,目的是讓所有膽敢批評中共的人們噤聲」。她形容黎智英案是一場鬧劇,各國政府應施壓當局撤銷案件及立即釋放黎智英。
無國界記者:現在是國際施壓的重要時刻
無國界記者發聲明呼籲全球民領袖採取行動,確保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獎得主黎智英可以獲釋。他們指黎智英在嚴苛的條件下單獨囚禁,每日僅能「在鐵籠中」進行50分鐘的「運動」,令他健康狀況嚴重惡化。黎智英家人曾警告,黎智英的指甲已經脫落、牙齒腐爛,體重也大幅減輕。
無國界記者秘書長柏儒廷(Thibaut Bruttin)說:「接受審判的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但這項判決卻將其擊碎。」至於無國界記者組織倡議經理白奧蘭也認為,現在是國際社會施壓的重要時刻,是英國首相施紀賢及美國總統特朗普,「向北京施壓、要求釋放他的時候」。白奧蘭並認為,這項判決不僅決定黎智英的命運,也決定香港新聞自由的未來。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對新聞工作者赤裸的政治清算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同日發聲明,認為這場審訊是對新聞工作者的「赤裸政治清算」,對新聞自由與法治根基構成重大而持續的破壞。聲明指出,把新聞報道、評論與編務決策定罪,等同將社會的知情權與監察權「一併押上審判場」。協會強調,以新聞報導與言論為由強加「勾結外國勢力」罪名,「實為箝制言論、懲罰異議的政治工具,直接侵蝕新聞自由與表達自由」。
聲明要求立即停止以國安之名打壓新聞與言論,撤回對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的指控。當局亦必須履行《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對新聞自由與人權的承諾,不得再以行政與司法程序作為政治懲罰的延伸等。協會表示:「當新聞自由被踐踏,真相將被抹去,公眾的知情權與監察權將被掏空,社會只剩服從與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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