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鄧國權和現任主席徐滿柑被廉署拘捕後,民青局長麥美娟日前公布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公司為管理人。對此業主都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現時管委會的確未必有能力處理;不過也有災民的家人認為,政府目的是成為唯一對外發放資訊的渠道。麥美娟則重申,業主立案法團仍存在,委任管理人僅取代管委會職能。
宏福苑大火悲劇事隔接近一個月,居民仍有不少後續工作需要處理,例如保險索償,後續管理等,都需要業主立案法團處理。不過政府卻申請解散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由華懋成為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人,宏福苑業主葉先生認為,解散管理委員會是好事,但對於由華懋屬下公司接手則有商榷。
業主:原本管委會未必有能力處理
業主Jason則沒有太多意見,他認為原本的法團管委會未必有能力處理宏福苑的後續事宜,目前他們只知道政府想交給華懋處理,但進一步事宜他們也未清楚。
不過,曾居於宏福苑多年,親屬也痛失家園的前大埔區議員周炫瑋質疑,政府連串行動,包括拘捕法團主席、解散法團管委會是希望政府成為唯一對外發放資訊的渠道,同時將責任推卸到法團、工程及顧問公司等單位身上:「將所有問題擺喺實際操作層面度,同制度、政治人物或者政黨都冇關係咁。」
他並關注原法團與服務供應商簽訂的合約如何處理:「你(政府)解散咗個法團,咁啲合約仲存唔存在呢?定係一齊解晒約呢?一齊解晒約啲錢係咪政府出呢?呢個管理人管理到幾時?」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原計劃上周三(17日)舉行第一次災後的居民大會,最終因不少業主希望參與致使場地空間不足而延期,兩日後政府就出手解散法團管委會。周炫瑋認為,政府另一原因是擔心居民聚集:「如果開到業主法團會議,應該會有好多投訴,而災情到呢一刻會有悲哀或者情緒爆發…所以就咁倉促、咁破天荒咁解散咗個法團。」
麥美娟:業主立案法團仍存在
不過麥美娟周日(21日)在電台節目重申,委任不會影響調查工作,解散現有管委會,業主立案法團仍存在,委任管理人僅取代管委會職能,不會取代法團的法定權力。
她解釋,法團管委會需處理的事務相當複雜,並非一般管委會能應付,委任管理人是為協助居民處理火災後的各項管理及後續事宜,加上目前協助法團簽約的管理公司將於年底約滿,且續約情況未明,政府希望確保法團運作不受影響。
麥美娟說:「相關申請是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管理人在處理大型維修工程的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法團帳目管理等複雜問題的時候,會先尋求專業意見,進行詳細分析。所有最終決定,仍然會依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交由業主作投票通過。」她並估計下月初土審處就申請有初步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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