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車南下」自上周二(23日)實施以來,因中港兩地駕駛習慣及規格差異,屢現違規或險象環生情況。近日更有市民發現,部份南下的中國私家車車窗因貼上深色隔熱膜而深不透光,質疑違反本地車窗透光度規定。然而,不只運輸署「放生」,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亦護航,反指香港法例「不合時宜」。事實上,中國和台灣不少汽車玻璃都會貼上深色隔熱膜,相反多數西方國家的汽車玻璃則非常通透,到底是否香港未能跟上「潮流」呢?
李先生在香港及台灣有逾十年駕駛經驗,他表示,幾年前初到台灣時完全不習慣座駕的玻璃貼上了隔熱膜,他形容:「日頭仲好啲,但到夜晚就算台北市,有啲少啲街燈嘅地方,根本就睇唔到咁滯;到落雨天我寧願開住窗,因為多塊膜加上雨水,根本唔會睇得好清楚,尤其台灣多電單車,你要經常shoulder check(側望)。」他最後將車上所有隔熱膜撕掉,以確保行車安全。
至於香港的情況,他指出雖然路燈較多,但正確嘅駕駛態度應該「盡可能做到最安全」,所以即使他在港時都沒有裝任何隔熱膜,以令視野更清晰。李亦戲言:「香港人想要私隱多過想隔熱啫。」
曾擔任油尖旺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主席的陳嘉朗亦有相近看法,他強調透光度絕對影響駕駛安全,特別是在暗黑環境中,司機若因為透光度不足而未能留意到路面突發情況,會延誤到他的反應時間,未必能及時剎車而可能造成碰撞。陳並指「無人能夠保證電子產品不會壞」,不能單依賴電子倒後鏡,一旦出現故障,司機還是要依靠肉眼觀察,因此透光玻璃仍然是重要的「物理防線」。
的確,建制派人士連日來不斷發聲,為隔熱膜「護航」。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質疑,全球並無統一車窗透光標準,在大部份道路設有街燈的情況下,香港維持如此嚴格要求似乎「不合時宜」。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亦附和指政府應「與時並進」,認為電子倒後鏡已能協助司機觀察路面狀況;曾任民建聯經濟顧問的中國電動車代理商黃毅力更批評,相比中國普遍使用「黑玻璃」,形容香港更是「文明落後」至少三、五十年。
反駁無國際標準 前區議會交通會主席:中國也有規範
陳嘉朗反駁指建制派「亂咁嗡」,他表示全球已有超過60個國家採用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制訂的《關於車輛安全玻璃材料及其安裝認證的統一規定》,連日本、馬來西亞,都是以這項《規定》作為標準。
本台翻查資料,香港目前是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規管車窗透光度,亦明文標示是參照ECE的《規定》。法例更列明車主必須獲得批准才可張貼隔熱膜,且透光度不得低於70%,違規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半年。
中國亦於2018年起開始執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與香港一樣明確規定擋風玻璃及司機兩側車窗透光度應大於70%;但在隔熱膜上,中國則「一刀切」規定「所有車窗玻璃不應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條文上雖然比香港更為嚴格,但在實際執行上,似乎仍然無阻「黑玻璃」橫行。
研究指透光度低於四成 司機與喝了4杯燒酒的狀態無異
關注香港運輸規劃的組織「街道變革」亦反對放寬規定,認為目前規定除了保障駕駛者的行車安全外,同時確保司機與行人、單車使用者在路上能夠有視線互動。他們解釋,高透光度能讓雙方能夠互相「確認對方是否『看見自己』或『有意讓路』」,減低用路衝突的機會。
南韓三星集團旗下的「交通安全研究所」在2016年進行一項研究,指出當車窗透光度不足50%時,司機不論是辨認路牌或應對突發情況,所需的認知及反應時間均大大增加;研究員更指,若透光度低於四成,司機的應對能力,「與喝了3至4杯燒酒的狀態無異」。
陳恒鑌批港標準過時 惟十年議會生涯未曾提檢討
儘管建制派成員近日群起批評香港標準「落後」,但翻查資料,立法會甚少探討相關議題,「唯二」討論已經是在2009年,當時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因發現有在港行駛的中國車輛車窗隔熱膜不符法定標準,而向政府提出質詢;時任立法會副主席、自由黨劉健儀亦向政府提出相關書面質詢。至於2016年起加入立法會的陳恒鑌,至今未曾在議會上要求檢討這項「不合時宜」的法例。
甚至,建制派過去更曾支持警方根據相關法例採取執法行動。在2017年「七一遊行」前夕,警方便以車窗透光度不符標準為由,把時任立法會議員劉小麗的物資車拖走扣查。當時建制網媒「港人講地」便發文力撐警方執法,反指劉小麗「政治打壓」一說「顛倒是非」。
面對質疑,運輸署解釋是「考慮了香港的路況、駕駛環境、交通安全、預防及偵查罪案等因素」,而規管車輛擋風玻璃及司機兩側玻璃透光度不得低於70%。至於「短暫逗留車輛」,包括只能在港逗留3天的「南下粵車」,則只須遵守擋風玻璃透光度的規定。運輸署指有關規定符合「國際通行車輛的慣常做法」,但當局會繼續審視本地及其他地方的發展與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