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報稱任職社會保障主任的43歲男子,被指去年4月至7月,發布一個涉及煽動性內容的網頁,同時去信威脅5間傳媒機構,要求刊登相關網站內容,否則會損壞有關傳媒的財產。男子被控一項新煽動罪及6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周四(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3月24日,待控辯雙方商討控罪。庭上透露被告下次應訊應可答辯,被告無保釋申請,續還柙看管。
被告謝震斌(43歲,報稱職業為社會保障主任),被控「明知而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4月19日與7月31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或複製該刊物,即一個 URL 地址的網頁,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被告另被控於或約於2025年6月7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向黃姓人士、盧姓人士、陳姓人士、譚姓人士、吳姓人士及石姓人士,威脅會摧毀或損壞屬於中國日報(香港)有限公司、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南華早報出版有限公司、大紀元國際有限公司、香港大公文匯傳媒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令上述人士畏懼該威脅會付諸實行。
辯方在庭上指,早前已申請押後案件,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惟控辯雙方仍需時間就控罪等事項商討,希望再申請押後,又透露雙方目前的商討「是有建設性的」,預計案件下次提堂時將不再需要申請押後,被告並可答辯;控方不反對押後案件。
翻查報道,警方國安處去年7月31日於粉嶺拘捕一名43歲本地男子,涉嫌威脅傳媒報道與危害國安相關的網站。國安處警司周學賢當時披露,在6月接獲數家傳媒機構報案,指收到涉及恐嚇成分信件,警告需按指示刊登相關報道,否則會被縱火銷毀辦公室,有關的報道内容涉及一個網站,聲稱以優惠價錢發售紀念品,籌備支援因違反國安法被警方通緝、逃亡海外的人士的經費,以及支持要求外國政府制裁本港官員及法官的活動。警方國安處之後接手調查,發現該網站的建立是利用海外網站建設服務供應商,同時找出懷疑製作網站人士,於粉嶺拘捕疑犯,又於其電腦找到製作相關網站的文字檔案及圖片,及詳細列有各大傳媒機構名稱及辦公室地址檔案。
案件編號:WKCC 54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