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刑20年,令國際社會譁然,不少外媒都撰文評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11日)去信《華爾街日報》及《華盛頓郵報》,反駁兩篇評論黎智英案的文章,指報章「選擇性記憶」、是赤裸裸的謊言和反華宣傳,稱案件絕非「政治迫害」。
身兼反駁隊隊長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指一篇題為《黎智英被判死刑:78歲出版商已在單獨囚禁中度過多年》的社論是「選擇性記憶」,並非香港的實際情況,黎智英被判刑20年反映他干犯的罪行極其嚴重,強調香港法院「獨立且嚴格依法」作出裁決,外部勢力無視事實,指案件是「政治迫害」。
他又提醒該報編輯,香港幾年前在「黑暴」期間處於瘋狂狀態,建議某些違法者免受法律後果,無異主張他們有違法的特權,背離法治精神。
外交部駐港公署日前亦去信反駁同一篇社論,「明顯是一份早有準備的預製菜」,指內容罔顧事實、充斥偏見,嚴重誤導公眾。
這篇《華爾街日報》的評論文章指出,黎智英被判刑20年僅是對他的不公,更標誌着一個時代的終結,引證了1997年後「50年不變」的香港,如今已牢牢地踩在北京的鐵靴底下。判決同時亦終結了一個夢想:香港在中國統治下仍能有自由。
評論指出,對黎智英來說,20年刑期等同死刑。他健康欠佳,過去5年大部分時都被單獨囚禁,香港政府拒絕他聘請自己選擇的律師,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強行奪走他的媒體事業。「這不是香港在英國統治下的運作方式,也不是一個國際貿易與金融中心的運作方式,但這就是中國統治下香港的現狀」。
然而,香港深知北京才是真正的權威。曾有人寄望香港司法機構能成為阻止香港被中國吞噬的最後地方,引用前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勳爵的說法,香港法治「在政府立場強硬的任何領域中,已遭到嚴重損害」。文章續指若不採取行動,黎智英將死於獄中,北京政府應捫心自問:繼續監禁一名老人所引發的負面輿論與譴責,是否真的符合中國利益?
去信《華郵》駁斥:反華宣傳破壞香港中國聲譽
鄧炳強亦去信《華盛頓郵報》,譴責該報9日的一篇題為《因辦報而被判死刑(A de facto death sentence for publishing a newspaper)》的社論,文章指黎智英的命運反映香港的沉淪。鄧炳強表示該報編輯部漠視黎智英案證據,是赤裸裸的謊言和反華宣傳,破壞香港及中國的聲譽。
他又指判決與「辦報」和黎的政治信仰無關,社評指這是「袋鼠法庭」的指控是極其錯誤且具冒犯性,事實是法院明確指出,黎智英是此案主謀,法院文件充分證明法院嚴格依據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任何認為某些人應因其違法行為而免受法律制裁的建議,等同主張擁有違法的特權,完全背離了法治精神。
《華郵》社論《因辦報而被判死刑》指出,黎智英唯一真正的「罪」,是在這個由中共統治的城巿中,和平地倡導民主。該案是《國安法》實施後判出的最長刑期,社論指該法是北京強加給香港、完全繞過港府而立,跟外來威脅無關,旨在「粉碎異見」。而黎智英的命運正正反映香港狀況:一個關押着750萬人、不容許任何異議的「露天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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