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長者試圖提取自己供款多年的保險金,竟被判監8個月,為何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會出現如此奇聞?因為他的女兒正是遠在美國的國安案「指明潛逃者」郭鳳儀。今次郭賢生案顛覆了普通法中「個人責任」的核心,並以中國特色的「連坐」邏輯取而代之,同時又披上一層西洋法律的外衣。
控方認為,雖然保單保費一直由郭父支付,但由於保單受益人是其女兒,而且女兒滿18歲後權益自動轉移,所以這筆錢在法律概念上屬於「潛逃者」。於是,父親拿回自己供的錢,就變成了「處理罪犯資產」。
普通法世界通常看重「意圖」(Mens Rea),郭父曾在離婚文件中申報這筆財產,清楚證明在他的認知裡,這筆錢是他的棺材本,而非資助女兒「勾結外國勢力」的經費,但法庭對此視而不見。
當保險公司服務國安
此案另一寒意,來自那間美國的保險公司——AIA友邦保險。在舊香港的商業倫理中,客戶與銀行、保險公司之間存在着神聖的契約信任。客戶隱私是金融中心的基石,但郭父申請退保取款時,保險公司竟然通知警方。這宣告了香港的私營機構,已經正式被納入國家安全的監控網絡。銀行櫃員、保險經紀、地產代理,隨時可能搖身一變,成為《1984》中的「老大哥」眼線。
如果你是香港中產階級、子女在海外留學或工作、偶爾在社交媒體上發幾句牢騷,不幸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你存在銀行裡的聯名戶口、為他們買的保險,瞬間就會變成「地雷」。若試圖處置這些資產,哪怕只是為了自己的養老或治病,隨時都會被視為「處理罪犯財產」,面臨牢獄之災。
這不僅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對私有產權和金融信用的打擊。AIA的舉動無疑是在告訴全球投資者:在香港,政治正確高於商業契約。你的資產安不安全,不看合同,要看你全家人的政治成份。AIA這份「投名狀」納是納了,但賠上的卻是整個金融行業的信譽。
新香港的「變相抄家」
還有一個令人唏噓的細節:一個年近七旬的男人,女兒遠走他鄉成了通緝犯。他想拿回的8.8萬港元保單餘額,在離婚後給自己留點傍身錢。這點錢在寸金尺土的香港,恐怕連律師費都不夠,更遑論資助甚麼「國際線」。
華人家庭由家長管理財政是常態,但在國安法庭的顯微鏡下,這些充滿人情味的家庭倫理顯得蒼白無力。法庭今次亦確立了一個先例:即便你是出資人,只要子女沾上了「潛逃者」的名字,你的私有產權便可能被剝奪。這是一種變相「充公」,還要判你坐牢,罪名是試圖拿回本該屬於你的東西。
官方或許將此案定性為「切斷亂港分子資金鏈」,但區區8.8萬港元,在華盛頓可以幹甚麼大事?為了阻斷這筆微不足道的「資金」,動用《國安法》雷霆萬鈞之力,將一位試圖處理家事的父親送入監獄,這種「大炮打蚊子」的比例失衡,暴露了權力的傲慢。
更諷刺的是,這種做法只會製造更多的悲劇和仇恨。古代中國講究「誅九族」,目的是斬草除根。現代文明社會講究「罪責自負」,在新香港,子女涉嫌犯罪,父母或要獻上財產和自由。
郭賢生案照出了法治外衣下的威權骨架,照出了商業機構在政治壓力下的淪喪,也照出父母在時代夾縫中的脆弱與無助。以前我們說「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現在要改一改了:「養兒一百歲,坐監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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