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正就民主派初選案服刑的黃之鋒,還柙期間再次被捕,被指涉及於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串謀流亡海外的羅冠聰等人請求制裁,遭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周五(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第3次提訊,以處理交付至高院的程序,惟最終仍未能完成交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5月14日再作提訊日。
黃之鋒今被押解到庭應訊,他身穿深藍色恤衫、戴黑粗框眼鏡,精神不俗,手執文件步入犯人欄,開庭前多次向旁聽席點頭及揮手。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及 Louis Lee、已解散的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美國領事館代表等人到庭旁聽。
「阿牛」在入庭後一度表示:「之鋒真犀利呀,百幾個警察招呼佢!」法庭職員即着他「安靜」,當「阿牛」續向之鋒說早安時,職員立即再提醒要「保持安靜」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代表,辯方由大律師司徒子朗代表,案件仍未能交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5月14日,第四度作提訊日。基於《裁判官條例》第87A條,傳媒不可報道程序內容,只可報道程序結果及法律代表。
散庭後,有人向黃之鋒高呼「保重」,庭內職員再次提醒各人保持安靜,黃則鞠躬及揮手回應。
黃之鋒(29歲,報稱自僱人士)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稱,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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