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相馬曼婷(Shabana Mahmood)上星期四(5日)公佈移民改革政策細節,包括申請永居要求的英文水平由 B1 提升至 B2,明年3月生效。在英港人社群關注 BN(O) 簽證是否同受影響。內政部回覆《追光者》查詢時表示,BN(O) 簽證持有人只須居滿五年並滿足「強制要求」(mandatory requirements),就可申請永居。而根據上星期同日公佈的政策文件修訂,BN(O) 簽證路線並未納入 B2 新規定,意味港人申請永居的英文要求仍維持在 B1。
英國內政部發言人周一(9日)回覆《追光者》,強調內政大臣馬曼婷已重申英國對港人的承諾,確認 BN(O) 簽證持有人在居住滿五年後只要符合「強制要求」(mandatory requirements),就可繼續在英國定居。發言人又表示,仍在透過公眾諮詢就永居方案收集意見,並會繼續聽取港人的訴求。
內政部的回覆未有釐清何謂 BN(O) 簽證申永居的「強制要求」,或者明確澄清 BN(O) 港人豁免於新英語要求之外。不過,在馬曼婷公佈改革政策的同日,內政部發表《入境規則變更聲明》(HC 1691)說明備忘錄(Explanatory Memorandum To The Statement of Changes in Immigration Rules)。當中有關英語水平要求由 B1 改為 B2 的簽證類別,包括環球人才(Global Talent)、技術移民(Skilled Workers)等簽證,但 BN(O) 簽證並無納入其中。至於入息要求,在今次政策修訂中更完全未有提及。
大律師黃瑞紅日前在海外港媒《綠豆》專欄撰文時,亦分析指從備忘錄內容看來,今次 BN(O) 路線的主要變動是擴大家庭成員資格,例如放寬成年子女的申請條件。她又指英國政府現時將不少簽證路線的相關要求分拆處理,BN(O) 簽證正正屬於這種新結構。
英國政府去年5月公佈《移民白皮書》,提出申請永居的居住年期由原有5年增至10年,一度引起在英港人社群的憂慮。至去年11月再公佈諮詢文件時,表明 BN(O) 簽證只須維持「5+1」,但同日再提出增設永居要求,包括英文水平要達至 B2,以及每年入息最少要有12,570鎊,在過去數月再次在港人社群之間牽起「疑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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