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工黨政府一如外界所料,在首相施紀賢(Keir Starmer)訪問中國前夕向中共「送大禮」,有條件批准中國在倫敦皇家鑄幣廠舊址興建新駐英大使館的規劃申請。當地居民及在英港人社群過去一年不斷提出「超級大使館」會被中方用以跨境鎮壓、帶來恐襲威脅等憂慮,但當局周二(20日)公佈的文件中,以「相信中國」、其他部門無反對為由草草回應。
房屋、社區及地方政府部(Ministry of Housing,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s)周二公佈批准「超級大使館」規劃的文件長達240頁,詳細列出及總結支持、反對規劃雙方的意見。惟無論居民組織提出規劃所帶來的潛在恐襲及私隱可能被入侵的風險,抑或在英港人擔心大使館會成為跨境鎮壓和間諜基地,以至政商界均警告中方可能會竊取地下電纜等種種質疑,似乎英國政府都未有看在眼內。
李世勳:不能假定中方進行間諜活動而拒絕申請
房屋大臣李世勳(Steve Reed)在回覆中方規劃顧問的信中,選擇以規劃角度迴避上述質疑,表示批核規劃要保持中立,不能因佔用者是中國,就假定其會進行間諜活動而拒絕規劃許可,而且規劃系統並非用以處理國家安全憂慮,應由其他機構、法律程序及《維也納公約》架構處理。
至於中方可能濫用使館的外交豁免權,在內進行非法禁錮等違法行為時,李世勳則以外交角度回應,指外交豁免權不代表該處是「法外之地」,雖然外交領土不可侵犯,但《維也納公約》第41條規定所有外交人員必須尊重接受國(英國)的法律。他指若發生違法行為,英國政府可宣佈相關人員為「不受歡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或斷絕外交關係,而非透過拒絕規劃許可來「預防」潛在犯罪;又指中方在申請過程表現配合,應信納其會遵守英國法律。
2022年10月香港示威者 Bob Chen 曾在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館被時任總領事鄭曦原等6人拖入領事館範圍內圍毆,觸發外交危機。當時的保守黨政府要求中方撤銷6名涉案者的外交豁免權及接受警方問話,但中方在限期前召回6人,當時中國外交部聲稱是「定期輪換」。
當局指使館落成後改善附近治安
針對居民提出新使館可能令恐襲風險增加、使館外有大型示威會癱瘓附近交通,以至私隱及噪音等憂慮,當局在文件指,英國恐襲威脅本來就維持在中度的「實質(Substantial)」,意味全國任何地方皆有可能發生恐襲,新使館不但不會帶來額外恐襲風險,英方要求加裝的防撞柱以至使館的監控設備,更可減少一般犯罪,令附近整體更安全。
有關私隱及噪音問題,政府指新使館大部分設施都距離鑄幣廠民居至少18米,符合倫敦規劃標準;而政府已施加條件,英方將有權以「保護歷史建築風貌」為由,限制攝像頭的視覺影響,客觀上亦有助限制大規模監控設備的作用,但未有回應居民提出閉路電視系統可能有人面識別功能的擔憂。
去年2月及3月,兩場於鑄幣廠外的反「超級大使館」規劃示威曾令倫敦塔橋附近一帶交通癱瘓。當局在文件中承認大型示威會帶來中等程度的干擾,但公眾在民主社會中預期要忍受一定程度由合法抗議帶來的干擾。當局亦採納警察廳建議,認為使館前方的空間足以容納約500名抗議者而不影響交通,若示威人數多於500人,警方有能力且有法律責任進行管理,又強調雖然抗議可能帶來不便,但不足以作為拒絕規劃許可的理由。
英方對規劃施加37項限制
規劃批准文件附錄B2對中方規劃申請施加多項限制,包括工程必須於3年內動工,周末及假期禁止施工等施工條件。比較值得關注的是有關保安及人群控制的部分,英方要求中方必須在特定位置安裝防撞柱等敵動車輛攔截設施,使館內所有 CCTV 鏡頭的數量、位置、規模及固定方式必須經地方政府(LBTH)書面批准。
英方同時要求新使館啟用前必須提交「活動管理計劃」,詳細說明如何應對不同規模的群眾示威活動;使館附近亦至少要提供 2 個警車專用停車位,供警方管理示威或大型事件。中方亦必須成立督導小組,與警方及周邊住宅居民協會協調公眾活動的管理。
翟偉紳稱情報部門已進行過相關評估
保安大臣翟偉紳(Dan Jarvis)同日出席國會接受質詢時,則被包括工黨黨友在內的跨黨派議員圍攻,質疑當局為了經濟利益犧牲國家安全。翟偉紳強調,情報部門已經評估過,認為將現時中方在倫敦的不同外交設施集中在一處,會帶來「明確的安全優勢」。保守黨國會議員 Sarah Bool 問他究竟超級大使館啟用後英國民眾是否可以更安全時,翟偉紳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確保公眾安全是政府首要任務,強調從國家安全角度而言,他有信心今次是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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