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裁定罪成後至今已54日,政府昨(22日)晚再度就黎智英案發出「強烈譴責」聲明,今次譴責對象是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及「制裁香港官員」議案的歐洲議會。據本台統計,自上月裁決以來,這是政府第9次駁斥國際就黎智英案表達的關注,平均每6天就譴責一次。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出,北京視黎智英是「頭號政治犯」,港府因而必須擔當「反駁隊」維護判決合理性。
黎智英去年12月15日被判罪成,裁決當天特首李家超、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都即時表示歡迎裁決,批評黎智英「其行可恥、其心歹毒」;緊隨其後,上至各級司局長、行政會議,下至各個紀律部隊,都空群而出在社交平台上集體「表忠」,支持法庭裁決。
由特首述職到去信外媒 港府全方位「戰狼」反擊
國際社會對判決表示震驚,美國總統特朗普、國務卿魯比奧(Marco Rubio)、無國界記者組織、「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等均在判決當天表達關注,並要求港府釋放黎智英。面對「天下圍攻」,港府自判決翌日起便「戰狼」上身,「就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僅計算判決後首3日,政府已經4度譴責不同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對案件的關注。
聲明以外,李家超在上月17日到北京述職時,也要特別「譴責」那些要求釋放黎智英的外國政府和官員。針對外媒報道和評論,政府更是「零死角」關注,例如保安局長鄧炳強在17日分別去信《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批評他們的社論並不公允客觀;政府亦在今年元旦就《英國廣播公司》(BBC)對黎智英在獄中的健康情況報道予以「強烈譴責」,指有關報道失實,「刻意為黎智英塑造悲情形象」。
評論:黎智英為「國安三大案」之一 借反駁建立自己「大外宣」
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形容「黎智英案」是《國安法》實施後的「三大案」之一,他分析北京把黎智英視為「頭號政治犯」,因此要求港府必須回應這些國際批評,以彰顯他們對黎智英的審判是「正確」。
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則認為政府頻繁反駁是「心虛」的表現,「她心知道是一個對政治犯、良心犯的審訊,是一場文字獄,亦違反所有國際原則、人權原則」,因此只能透過不斷反駁,「在國際上充斥一些自己的政治論述和propaganda(政治宣傳)」。他分析,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早前亦要特別就黎智英案判決辯解,亦是港府為了合理化對黎智英案判決的做法。
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則分析指,港府近年在國際社會推動「Hong Kong is back」的論述,黎智英作為一名商界人士,卻因為參與民主運動而被判罪成,是與港府推動的論述有所違背,因此只能不斷在「黎智英案」上反駁外界批評。李永達亦指,黎智英因作為傳媒機構老闆而被捕亦牽涉新聞自由,故能比其他政治案件更能引起國際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