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電腦技術員在2022年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煽動他人攻擊警員及法官,被警方上門拘捕,警方之後在其黃大仙東頭邨住所內搜獲20公斤化學物品,男子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等5罪,案件周一(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辯方指被告擬認罪,需時與控方商討同意案情,尚未排期正式答辯及判刑,被告無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押候訊。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素蘭及胡雅文處理。被告張黎明(報稱電腦技術員),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次項控罪為首罪的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被告另被控「企圖製造爆炸品」罪和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案發日期橫跨2019年至2022年5月。
翻查資料,被告在2022年5月被捕及首度提堂,被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之後一直還押候訊,他當時先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爆炸品罪,之後再加控「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及「企圖製造爆炸品」等罪,最後再被加控《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前後面對5項控罪。
其中「串謀恐怖活動」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爆炸或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及/或以其他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辯方今透露被告擬認罪,惟仍需時與控方商討同意案情,望可於5月前作認罪答辯,法官指雙方須於3月13日或之前,通知法庭認罪協商的結果及呈交同意案情,否則法庭將訂立審期,被告的認罪刑期扣減亦會受影響。
案件編號:HCCC19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