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監20年,其政界好友紛紛對判刑感到傷心及沉重。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坦言,差不多等於判處死刑,形容兩人在有生之年可能無法再相見。另一名前議員單仲偕則直言,現今司法機構已經完全配合行政主導,失去司法獨立,要求特首運用《基本法》特赦黎智英,重拾國際對香港的形象。
與黎智英相識逾30載的李永達聽到判刑後感嘆,20年刑期對78歲的黎智英來說,差不多等於判處死刑,是非常嚴重的判決。他對判刑感到傷心及失望,指黎智英是民主運動中一個非常好的戰友,認為他只是作為新聞報道的負責人,在自由世界很普遍,然而卻在《國安法》實施後,遭當局進行檢控及審判,根本是對新聞自由和人權的打壓。
李永達表示,在《國安法》實施後曾跟黎智英見面,「感覺佢好有心理準備坐監,所以唔肯走,佢覺得好多嘢喺呢個地方攞到,要為香港呢個地方奉獻自己一切」。李永達說這是一個很崇高和果斷的決定,十分值得尊敬。
李永達又感慨《國安法》沒有減刑空間,悲觀地想,可能在黎智英的有生之年,甚至自己的有生之年,雙方或未能再次見面。他稱,除非中國或國際間發生特別變化產生機會,否則黎智英難以重獲自由。
單仲偕: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刑罰 司法機構已完全配合行政主導
同樣作為黎智英的好朋友的前議員單仲偕坦言,對判刑不感意外,早已預料黎會被判非常重的刑罰。他認為,現今司法機構已經完全配合行政主導,失去了司法獨立,就像「符合晒」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說的三權配合。
單仲偕直言心情沉重,是次判刑不單是對黎智英本身的刑罰,也是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刑罰,重申新聞自由與黎智英均屬無罪,事件顯然是政治檢控、政治審判及政治判刑。
他分析,政府將黎智英視為頭號人物,將過去十多廿年的政治風波都歸咎於黎智英,因此誓必將其重判。然而,政治問題應以政治手法解決,他要求特首運用《基本法》第48條12款特赦黎智英,有助紓解香港人鬱結,重拾國際對香港的形象,增強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
與李永達悲觀地憂慮有生之年無法與黎智英再相見不同,單仲偕形容,判刑意味整件事情在政府體系裏已總結,他仍然存有一絲希望,在國際友好共同努力之下,黎智英有機會可以「行返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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