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歲香港休班警務人員,涉嫌下載及管有近400張兒童色情圖片及4段影片,男警在去年7月被捕,至今年被正式落案,起訴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今(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期間獲准以現金1萬港元保釋,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等條件,案件押後至3月20日再訊。
被告吳嘉亮(39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5年7月16日,在粉嶺芬園某座某室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一部手提電話內儲存了377張圖片和4段影片。
案件今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押後待律政司法律意見以及準備轉介文件,透露案件將轉至區域法院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遂將案件押後至3月20日,同時批准被告以1萬元現金保釋,另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點等。
警方日前表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於去年7月16日,在上水區拘捕一名38歲本地男子,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調查顯示被捕人曾下載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手機內,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男子被正式落案起訴。
警方又指,該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據悉隸屬油麻地警區。警方回覆查詢時稱,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案件編號:FLCC41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