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遇到有老人跌倒,應不應該上前攙扶呢?福建省有初中女生一番好意,選擇落車攙扶,結果遭老婦入稟索償超過22萬元(人民幣,下同)。案件再度觸動社會對於「扶不扶」的敏感神經,少女母親直言女兒只是熱心助人,「怎麼會知道扶一扶人,就會被索償22萬」。
事發於去年3月15日,莆田市老婦朱雨虹在村路踩單車期間,為了避開路口駛出的私家車,自行靠近路邊,之後再繼續向前,但就在這個時候,初中女生王子晴載着同學朱佳媛,同樣從路口騎電動車駛出,結果朱雨虹一個煞車,連人帶車摔倒在地。
從閉路電視畫面可見,雙方車輛完全沒有碰撞,兩名女生見狀隨即停車,移開單車後再好心將朱婦扶起。沒料到這樣一扶,換來長達一年的民事索償。朱婦聲稱,為了避兩名女生的電動車,才會受驚失控跌倒,交通警調查後也將事件定性為「無接觸交通事故」,認定朱婦未注意觀察路況,需負主要責任,至於未滿16歲、駕駛電動車的王子晴,則因為轉彎未有禮讓直行車輛,負次要責任;乘車的朱佳媛毋須承擔責任。
少女母親嘆:不敢再扶
王子晴的母親鄭女士接受《中安在線》訪問時表示,以前在網絡都會看到這類事件,沒有想到居然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們現在對這種(扶人)真的產生心理很嚴重的陰影,真的是不能去扶,小孩子學雷鋒做事情,反倒還是錯,你這樣子以後給孩子的心理跟身心造成甚麼樣的影響?」
由於雙方未能就賠償達成共識,朱雨虹入稟法院索賠22.4萬元,涉及住院12天的治療、多次門診及藥物、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但截至目前為止,相關傷殘鑑定結果尚未公布,部份網民因此質疑朱婦索償金額是否合理,甚至調侃「交警認定初中生次責?這是真的嗎?我以後碰到交警我就先倒下,我也被嚇到了」。案件已排期下周四(26日)在靈川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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