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歲男中學生在社交媒體發布涉及殘酷對待貓隻的片段和相片,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將其拘捕,男生今(4日)獲准保釋候查。有熟悉香港及中國法律的專家指出,警方必須證明男生在香港犯案才能提告,若事件發生在中國,則要依據中國法例,惟中國並無殘酷對待動物相關條例,然而即使在港被提告,因案發時男生只有14歲,亦將會在少年法庭審理。
案情指懷疑有人在社交媒體發布涉及虐貓的片段和相片,警方於深水埗富昌邨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一名14歲中學男生。警方指被捕男生與網上多段虐待動物的片段有關,暫時仍在調查影片的來源。
綜合媒體報道,該名男生以網名「本入」在抖音群和微信群持續指揮虐貓團體發布極端血腥暴力影片和圖片。同時,有多名貓義工的微信收到由不明人士傳送的虐貓圖片和影片,並公開貓義工的個人資料。貓義工指出被捕的男生被稱作「軍師」,是該虐貓群組的核心成員,主導組織運作。義工又指他行事很謹慎,在群組中負責統籌規劃網絡行動,但貓義工沒有證據他曾出現於虐貓現場。
這群貓義工早前向公安報案,男生上月從中國口岸返港時被公安拘捕,本可引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擾亂公共秩序罪」,對該名中學男生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但因為他未成年所以暫不執行,並將其釋放。
該男生上月曾被中國公安拘捕後獲釋 中國無虐畜相關罪行
《追光者》翻查資料,香港及中國涉及虐待動物的法例有所不同,若案件在香港發生,警方可引用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進行控告。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0,000元及監禁3年。
然而,若虐畜事件在中國發生,香港警方則很難立案調查。另外,該男生涉嫌教唆他人虐貓,但殘酷對待動物並非《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罪行,因此《刑事罪行條例》中的「教唆他人犯罪」很大機會無法適用於本案。
律師兼時事評論員桑普批評,涉案者行為「道德上是不能接受」。並估計目前警方的調查方向是證明被補人士是否在香港進行指揮角色,包括虐待動物及發布相關相片及影片。他指出,只要在香港進行相關罪行,根據屬地原則,當局可控告該男生。若男生在中國進行指揮角色,香港當局則較難對其提告。
但由於被捕人士在案發時只有14歲,根據《少年犯條例》(第226章),10歲至未滿16歲兒童或青少年涉及的刑事案件(殺人罪除外)會在香港少年法庭審理。桑普續指,這類案件一般在審理時會採用閉門形式,並禁止傳媒披露被告身分。
翻查資料,香港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中國卻未有相關條例,僅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其中第21條禁止獵捕、殺害中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該法亦禁止任何形式出售野生動物,包括網絡平台、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
抖音發現大量虐待動物影片
本台瀏覽中國社交平台「抖音」,輸入「虐貓」等字眼即發現不少相關影片,其中一條去年12月發布的影片顯示,一名湖南學生在未經准許下帶同幼貓帶返回宿舍,其後教官要求將貓隻處理,學生解釋第二天會把幼貓交回班主任,教官卻突然情緒激動當場把幼貓摔死。影片所見幼貓受到極大傷害,被摔在地上後樣子非常痛苦,最後奄奄一息,被放進黑膠袋帶走。
另外亦有多段影片顯示有人以不同手法虐待貓隻,包括用牙簽刺滿幼貓四肢、不斷拍打貓的背部令其尖叫受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