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昨(9日)在人大會議發表工作成果,點名2023年在中國失蹤、2025年才公布因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監的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延賀(李延賀)是台獨頑固份子,破壞國家統一而遭依法定罪。
這份「兩高」工作報告,提到要貫徹反分裂國家法,嚴懲台獨頑固份子,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2023年失蹤 兩年後始悉遭判刑
翻查資料,原名李延賀的富察延賀在中國遼寧出生,與台灣人結婚後定居台灣,並於2009年創立八旗文化出版社,曾出版中國觀察、新清史等書類,在台灣出版界和文化界頗為活躍。
已取得台灣居留證的富察在2023年3月前往中國處理戶籍問題後失蹤,隔月國台辦稱他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受查,期間一直沒有公開任何細節。直至兩年後被外媒追問,才證實他因煽動分裂國家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人民幣。
聲援富察小組:中共或藉此對台灣作威嚇 非常荒謬可悲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成員王家軒向《追光者》表示,台灣政府熟悉中國事務的人士曾向他們解讀,該報告僅為工作總結重提舊事,不代表案件有新變化或特別意義,可再作觀察。不過,他直言中國法院審判案件眾多仍點名富察案,或意味中共欲藉此對台灣作出威嚇或警告,惟他認為對習慣民主自由的台灣人來說,反倒是一件非常荒謬和可悲的事。
李明哲:中國不希望華文世界有與中共官方意識形態不符的書籍
同樣曾因前往中國「先失踪、後判刑」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2017年經澳門去中國時遭逮捕,因網路言論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5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2022年刑滿獲釋回台。李明哲接受《追光者》訪問時認為,中國當局再次點名富察案的用意,是恐嚇台灣的出版業者和言論自由,解釋畢竟台灣目前是華文市場唯一可以自由出版書籍的地方,中國當然不希望華文世界有出版社,出版與中國官方歷史詮釋或意識形態不符的書籍,更避免書籍流入中國。
他又表示,除了藉富察案對外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也要用作內部宣傳。李明哲分享自身經歷,稱當年他在中國被囚時,有司法報紙將其案件列為「年度十大司法事件」,重申當局有內宣需要,顯示「中國政府有在做事」,並以民族主義麻痺中國人對現實生活的不滿。
分析:對台的政治鬥爭愈來愈重要
台灣資深傳媒工作者李志德則分析當局點名富察案有兩個可能性,一是純粹中立地描述他所做的事情,在全國反台獨的目標下,各單位為了亮出成績而盤點案例;另一個較悲觀的想法是,此案要被拿出來「大做文章」,或意味將會被更嚴厲處理。
過去一年,北京對台動作頻繁,去年10月重慶市公安局宣布以涉嫌分裂國家罪立案偵查台灣民進黨籍立委沈伯洋,揚言要展開全球抓捕。今年1月,則將台灣內政部長劉世芳、教育部長鄭英耀列為「台獨頑固份子」,更將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列為「台獨幫兇打手」。
李志德指出,以上都是過去中共沒做過的事,又認為連同「兩高」報告內容,均顯示在中共眼中,對台的政治鬥爭愈來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