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香港女子,涉嫌在海外為「香港議會」拍攝兩段宣傳片,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成立「香港議會」,她今年中從加拿大回港後被捕及遭起訴,周五(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年輕及天真,在較年長的人驅使下犯案,按當時男友指示行事,而被告從加拿大回港一事顯示她不了解其行為的政治含義。被告須還柙至11月13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藍菲(19歲)今承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即「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案情指,袁弓夷及何良懋2022年7月27日在加拿大成立「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目的是成立「香港議會」,以實現「香港獨立」和「滅共」,將中國共產黨定性為「跨國犯罪集團」。「香港議會」選舉於2025年2月4日至5月30日舉行,共15人當選,他們其後透過網上直播宣誓就任。
每次拍片獲報酬100加幣
另一邊廂,姜嘉偉成立一個名為「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組織,今年初聯同7名成員宣佈參選「香港議會」。今年1月20日,姜嘉偉在Facebook發佈一張照片,顯示姜、被告藍菲及另一男子林千淦手持印有「香港獨立」的橫額;另一張於同年2月發佈的相片顯示,被告出席一個指責中國共產黨打壓新疆、台灣、香港及中國人民的活動。
案情提及,袁弓夷於今年4月及5月分別在 YouTube 頻道「袁爸爸 袁弓夷政經評論」發佈兩段影片,被告在影片中發言煽惑及鼓勵香港居民,包括提及支持「香港議會」和投票,又指此為「香港人第一次搞嘅議會」,「可以幫到喺香港坐緊嘅手足」,並為港人發聲;被告另稱港人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投票,而在選舉過後,相關片段仍在 YouTube 頻道上,截至今年7月18日,觀看次數逾91萬次。
被告今年6月從加拿大回港,警方於今年7月19日拘捕被告,在警誡下稱:「嗰兩條宣傳片係我前男友林千淦叫我拍嘅,佢同我講拍片冇事,唔係犯法,每次拍片仲俾咗100加幣我。」另指自己受前男友指使拍片,首段影片於今年3月在公園拍攝,第二段影片拍攝地為加拿大,每次拍片時,林千淦、姜嘉偉及何良懋亦在場,講稿由何良懋準備,事後何會給她加幣100元。
父姊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年輕、天真
警方亦檢取被告手機,發現被告曾在 Telegram 煽惑一名叫「晴」的人士投票,形容「香港議會」是「海外政權」;另被告手機內有跟林千淦的 WhatsApp 通訊紀錄,包括兩人手持「黑紫荊旗」及「港英旗」的相片,以及林身穿印有「光時」字眼上衣的相片。出入境紀錄就顯示,被告於去年12月19日離港,今年6月21日進入香港境內。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父親及姊姊等家人今有到庭支持被告,兩人亦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力陳被告年輕、為人天真,在較她年長的人驅使下犯案,並按當時男友指使行事,對他言聽計從,形容本案是一宗罕見案件,被告已知悉案件嚴重,其行為有錯,深感後悔。
被告與林千淦情侶關係僅維持一年
處理案件的總裁判官蘇惠德關注,被告與林千淦何時發展為情侶關係,以及去年12月離港原因。辯方透露,兩人由2023年底至2024年初開始成為情侶,關係僅維持約1年,兩人在被告母親經營的雜貨店相識,被告之後隨林先後赴台灣及加拿大,但被告在加國沒朋友亦不擅英語,缺乏安全感,遂向林提出分手。辯方又提及,被告姊姊曾勸被告不要回港,但被告相信事件會隨時間沖淡,最終返港,顯示她完全不了解其行為的政治含義。被告教育程度不高,其男友林千淦(現37歲)較年長及見識多,當她缺乏對政治的理解,便容易受他人驅使,做出令自己後悔之事。
蘇官另着辯方澄清被告的參與度,指姜嘉偉發佈的相片中,曾描述一名18歲女子已加入政黨,雖不會參選,但打算任黨內助理;辯方就澄清被告沒加入政黨,不知上述文字由誰撰寫,另同意本案涉國際元素。
蘇官聽畢求情後,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同時把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WKCC374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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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10 月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