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4日)一審公開宣判「白家犯罪集團案」,對21名被告作出裁決,當中5人被判處死刑、2人死刑緩期執行、5人無期徒刑、9人有期徒刑3年至20年不等,並附帶罰金、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等附加刑。
案件由白所成、白應能(另案處理)、白應蒼等人領導的家族式犯罪集團主導。法院查明,該集團長期盤踞於緬甸果敢地區,利用白家在當地的家族勢力及武裝力量,通過自行修建或合作開發方式設立包括百勝賓館、騰龍一號樓、蒼勝科技園在內共41個園區。集團以提供「投資機會」為名,吸引多名所謂「金主」入駐,並以武裝力量提供保護,實際從事電訊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組織及強迫賣淫、組織偷越國境等犯罪活動。
法院指出,該集團涉案金額高達約290億元人民幣(約318億港元),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1人自殺及多名受傷。另經查明,白應蒼還結夥製造及販賣約11噸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罪行極為嚴重。
法院裁定,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薑、陳廣益5人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刑;李福壽、李志德二判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郭建政、潘憲等5人無期徒刑;李龍華、羅文鼎等9人則判處3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追加罰金及沒收財產等刑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組織、領導並參與犯罪集團活動,其行為分別構成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共12項罪名。依據各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白家犯罪集團為緬北四大電詐家族之一。2024年1月,緬甸警方曾向中國移交白所成、白應蒼等6名果敢電詐犯罪集團重要頭目,及4名重大犯罪疑犯押解回中國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