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國安上月底以涉嫌「協助及教唆暴動」等罪名拘捕5人,指控他們於反送中運動期間製造及提供武器,包括在「反恐第二案」中獲陪審團裁定無罪的第三被告吳子樂,吳與另一名被捕人士隨即被起訴,指他們於2019年計劃為前線示威者提供自製弓等武器,被起訴「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吳子樂另單獨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案件上月底首度提堂,吳子樂申請保釋被拒,他在本周一(10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譚耀豪聽畢陳詞後拒絕申請,吳續須還柙候訊。
被告吳子樂(32歲)今身穿白色襯衫出庭,其代表大律師梁耀煒為其作保釋申請;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則反對申請,保釋聆訊由法官譚耀豪處理。控辯雙方作出陳詞後,法官休庭約半小時,其後宣佈拒絕吳的申請,吳續須還柙候訊。而在散庭後,有旁聽人士就向吳高呼:「頂住呀子樂!」法庭職員隨即指示各人安靜離開。
吳子樂與同案被告陳維亮(34歲,報稱攝影師)同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涉於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吳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即於2019年11月14日期間,與其他人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上月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據了解,吳子樂被指控曾計劃製作弓等武器,以鼓勵前線示威者用以攻擊警方,並與另一被告陳維亮拍片示範組裝方法,又將計劃大量生產自製弓的筆記內容上載至Telegram群組。吳當時曾提出保釋申請,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以案件嚴重性等為由,拒絕保釋申請;至於陳維亮則沒有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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