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支聯會國安案而被長期還押候審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被港府刊憲吊銷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公告指何俊仁在多宗非法集結案被定罪,認為其有損公證人專業的聲譽,公證人紀律審裁組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作出決定。
政府周五(14日)刊憲,指公證人紀律審裁組上月21日裁定,4項針對何俊仁的申訴證明屬實,包括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多項罪行都被刑事定罪,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即在進行其公證工作時或在其他情况下,作出損害司法公正的行為,或不誠實的或在其他情况下有損公證人信譽的行為,或相當可能令公證人專業的聲譽受損的行為。審裁組因此決定何俊仁由10月21日起吊銷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何另須支付相關法律程序的事務費和附帶費用等。
73歲的何俊仁於今年5月已因為身負多宗非法集結罪,被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他違反《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原則,對其予以譴責,並吊銷其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另下令他須支付18萬港元相關事務費用。
何俊仁與其他民主派人士因為參與2019年十一「國殤遊行」而被控非法集結,2021年5月28日首度被判入獄,之後因為2020年六四、2019年10.20九龍遊行的非法集結亦被判囚,前後判監10至18個月不等,刑期同期執行,至2022年7月底服刑完畢。
惟他與李卓人、鄒幸彤因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在非法集結案服刑完畢後,旋即就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下令繼續還押。何俊仁本身患肺癌,同年8月因在獄中健康有問題,獲另一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批准以110萬元現金保釋,但2023年3月就被指「干擾」在初選47人案轉做「污點證人」的趙家賢家屬,被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撤銷保釋再次還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