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選舉下月7日舉行,港府近日大肆宣傳,在全港多處懸掛、張貼及展示相關的選舉宣傳海報。一名24歲男子日前涉嫌在柴灣行人天橋撕毀兩張立法會選舉海報,被途人發現後主動報案,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拘捕該名男子,他被捕後於警誡下解釋自己只是一時貪玩,男子最終被控刑事損壞罪,案件周三(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同意撤控,法庭最終准許被告以自簽2,000港元擔保及守行為2年處理。
被告譚健威(24歲,報稱送貨員),被控於2025年11月8日,在香港連接新翠商場與環翠道及柴灣道的行人天橋,沒有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情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今年10月底,在案發地點掛上海報,宣傳推動市民參與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海報上標語為「投入選舉 2025立法會換屆選舉」。案發當日,一名40歲途人報案,指天橋上有數張選舉海報被撕下,警方之後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在凌晨兩點左右,徒手撕爛兩張海報。被告於11月10日、即兩天後被拘捕,在警誡下解釋自己一時貪玩。
翻查資料,近期香港有多人均涉及涉毀壞立法會選舉宣傳物而被捕的案件,並有多人被捕,年紀最少僅14歲,根據警方公布,涉及的案件包括一名53歲女子,在長沙灣邨因不滿保安未及時開門,因而撕毀11張立法會選舉及防騙海報;一名 66 歲外籍男子,在愉景灣涉嫌破壞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宣傳海報,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一名七旬婦人在石硤尾邨內大廈地下大堂作出擾亂行為,期間懷疑情緒激動,撕毀張貼在大堂的7張宣傳海報;4名14至16歲男童涉在元朗朗晴邨行人天橋,破壞20多張懸掛在該處的立法會選舉宣傳海報等。
香港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財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又指對於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任何立法會選舉的行為,警方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會全力調查到底,嚴正執法,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確保市民可於12月7日在安全、安心環境下順利投票,讓立法會選舉有序地進行。
案件編號:ESCC297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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