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6名《蘋果日報》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經歷長達156天的審訊後,今(9日)早正式宣判。《追光者》訪問多位《蘋果日報》前員工,他們都無法接受這項判刑,甚至形容是「瘋狂」,又批評政權把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出現的問題「歸咎」在黎智英身上。
早上判刑結果一出,不少前《蘋果日報》的私人通訊群組響過不停,大家互相發佈案件最新消息之餘,更多的是貼上個人的感受,「離譜、好癲、太過份……」。前員工E(化名)在《蘋果日報》工作十多年,與黎智英及一眾高層時有接觸,他接受本台訪問時直言對判決感到「瘋狂」和「離譜」,完全無法接受。他指出,黎智英現年78歲,服刑20年後已屆98歲高齡,「仲有無命出返黎呢?」
E亦表示:「雖然預左個結果都會係咁,但係都唔係好接受到,奇蹟就係唔會出現」。另一名前員工W(化名)亦坦言,早有預感判刑不會輕,他指當黎智英與其他《蘋果日報》高層被捕後,就一直受到中共官媒的猛烈批評,「你都可以知道他們對我們的敵視程度是有多高的」。W又指,這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案,中共必定以此為案例來重判。
要數到與黎智英最稔熟,必然是視黎為師傅的《壹傳媒》前高層利世民,他對判刑結果感到「並不好過」,反駁法庭指控黎智英「憎恨中國」的說法,強調認識黎智英20多年,「我不覺得他憎恨任何人、任何事」。他認為,正是在香港這種「政治死局」下,黎才選擇「拿自己的自由和生命去做一個這麼大風險的事」。
利世民:政權把97以來的社會問題「歸咎」於黎智英 曾與政府有傾有講
利世民多次強調,堅信眾人並未觸犯任何罪行,形容「蘋果案」本質上是「政治事件多於法律問題」。他批評政權試圖將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累積的政治及社會問題,全數「歸咎」於黎智英身上,「這樣的懲罰其實已經是很不公道、很不公義,哪怕一天都是太多」。
除黎智英外,多名認罪的高層亦遭重判。前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均被判囚10年;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主筆楊清奇等則被判6年9個月至7年3個月。
W認為,此案在同類國安案件中判刑最重,但他眼中的多名高層,其實都只是一些「很熱愛上班的打工仔」。他以羅偉光為例,入行20多年被重判10年,刑期幾乎等於他做新聞行業的一半,他質疑「是不是和黎生談過話都是有罪」?W又憶述,羅偉光並非沒有擔心過,但覺得作為總編輯「不可以說隨便輕易的離開」,難以想像他過去5年還押日子如何度過。
E指出,一眾高層的刑期比「47人案」的平均刑期還要長,慨嘆可見中共對《蘋果日報》恨之入骨的程度有多深。他感慨,這幾位高層過去都是「並肩作戰」的好戰友,如今還要有一段長時間才能重獲自由,好不唏噓。利世民亦對多名高層被重囚感到不解,他特別提到盧峯在2020年才重返《蘋果》,「去到最後一年,究竟他可以做甚麼呢?」
利世民重申,《蘋果日報》並非自創報以來便與特區政府交惡。他回憶過去官場中人也會找他們「放風」,私下亦有飯局往來,甚至前特首梁振英在2012年參選時,也曾向《蘋果》「爆料」競選對手唐英年的醜聞。利世民稱:「如果他們現在想改寫歷史,其實這麼多年來,他們自己做過甚麼,他們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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