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服務在香港時有出現,但租借的往往是物件。不過有寵物店近日在社交平台發帖文,宣傳「出租貓朋友」。出租貓收費一周為800元 ,承租人另需支付6500元保證金,出租一周後可決定購買或歸還。漁護署指出此做法屬違法,而店主亦即時刪除帖文。台灣幾年前亦有網民討論租動物事宜,有台灣人向《追光者》表示反對這個做法,擔心會出現虐待動物情況。
事件引起愛貓人士熱議,《香港動物報》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很多愛貓人士質疑「出租貓」做法扭曲對待生命的正確觀念,甚至令人誤以為生命是可以用錢來買賣、當作玩具。帖文又指,不少非牟利機構經常拯救繁殖場內無法售出的貓狗,牠們身體狀況都非常惡劣,如牙齒幾乎全掉、性器官經常被利用作生育工具而患上不同的疾病,這些疾病更令牠們相當痛苦甚至死亡。
網民對「出租貓」意見兩極
《香港動物報》發出帖文後,有不少網民留言,不齒寵物店的做法:「所有傷害動物的『人』渣嘅惡毒暴行上天看得清清楚楚,此等罪孽深重者必遭最嚴酷的天譴,必逢最痛苦的報應,仲會永不超生,厄運永隨」、「即係鼓勵人棄養!玩兩個禮拜比返你,呢啲心態會被助長!」
不過亦有網民在其他社交媒體表達不同的看法,表示「但咁做有個好處係唔會有未諗清楚買咗,然後棄養嘅悲劇」。
漁護署回覆媒體查詢時指出此做法屬違法。翻查資料,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合理導致動物承受不必要痛苦都是違法的,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這間寵物店持有動物售賣牌照,漁護署表示已前往巡查該店,並提醒持牌人嚴格遵守所有法例。
台灣曾有網民想租借貓貓
然而,台灣亦曾出現租借寵物的討論,有台灣網民於討論區帖文指,以往曾養狗及兔,寵物離世後想養貓貓,又聽說有貓可供租借,讓承租人先帶貓隻回家幾天,再決定是否認飼養,詢問其他網民是否認識相關店舖。
有台灣網民卻回應,若台灣真的有這種服務,會擔心貓貓的健康,因為牠們性格較為敏感,容易受到外來環境影響。
台灣市民丁小姐向《追光者》表示,不會接受這種做法,更不會在台灣租借貓貓,「貓貓個性是不能經常更換主人的,因為對貓貓的心情有影響」。另外,她又擔心若有情緒不穩的人士租借貓貓,或會虐待牠們,對精神和健康造成不良效果。
其實,若想知自己是否適合飼養寵物,或可先了解自己個性,更可在擔任照顧動物的義工後,才決定是否收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