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月內將赴京述職,今(12日)宣布委任本身為選管會主席的陸啟康法官出任「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主席,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期間可就特定議題向特首建議按法例賦權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被問到若有官要要負責,會否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李家超強調,無論甚麼人甚麼職位,如果要負責便要負責,更着記者「你唔駛再問」。
至於大眾關注的問責,李家超強調「一查到底,問責到底」,無論甚麼人、甚麼職位、不論職級高低,如果要負責便要負責,是政府明確的立場,亦是政府的決心,更着記者「你唔駛再問」。他坦言,追責時若知道何處犯錯,會按事實追究責任,一定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不排除用任何方法, 絕不容許任何人逃避責任。
李家超明言本月會如往常上京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屆時將匯報香港的最新情况,更稱「一定會匯報民生」,指「習主席」高度重視宏福苑火災,必然會匯報相關工作,至於北上日子將稍後公布。
陳健波 歐陽伯權出任委員
除了陸啟康,李家超同時委任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以及港鐵主席歐陽伯權出任委員。李家超指出,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就火勢迅速蔓延、造成人命傷亡和財產損失審視成因;消防裝置及設備是否有效運作的監督及責任問題;維修施工安全要求、標準、監督及日常維護制度是否足夠;就維修用料清單,現行安全標準是否全面、 有關認證檢測制度是否有效;各環節監督包括政府、專業人士、承建商的角色及責任承擔;工程中有否不適當的利益相連及角色衝突;工程有否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現行相關法例規管及懲罰是否足夠,並提出建議。
學者鍾劍華表示,「獨立委員會」主席與成員都是與政府關係非常友好,「陳健波之前做財委會主席,做成點大家有目共睹,基本上政府要乜佢就做乜」,至於主席陸啟康法官在主理選舉事務上,言論與姿態亦是跟政府立場非常接近,難免令人擔心「獨立委員會」在審視大火時會顧及政府的利益而避重就輕,作出任何結論前都會先考慮政府的意願。
李家超補充,獨立委員會要審視的範圍很廣泛,尤其有關圍標和利益相連的系統性問題,問題眾多又性質複雜,將賦予最大的主導權及靈活空間,如果委員會在審視期間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完成工作,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讓委員會就「相關事宜」按《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該「指定事宜」行使法定權力獲取所需資料和事實。
辯稱「先驅式」創新做法 提高效率克服時間問題
當被問到為何不在一開始就成立調查委員會時,李家超指委員會責任重大,要打破「利益藩籬」將面對很多挑戰,形容今次是「先驅式」的創新做法,靈活地配合效率及權力,讓委員會有最大的自主能力,亦可簡化程序,當有需要時才行使法定權力的「高效方法」,可克服時間問題。他解釋,若當初直接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很多程序則不能簡化。鍾劍華則形容是架床疊屋:「咁點解唔索性直接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依家會令人覺得,政府只係因為群情洶湧而施緩兵之計。」
李家超重申,對比以往在委員會要求下各政府部門才提供協助,是次改以「主動式做法」,將主動提供相關資料,供委員會考慮是否參考。他指出,委員會於9個月內發表報告,如合適亦會發出中期報告,讓政府可作即時行動,並強調所有報告與建議將全面向公眾公開,僅涉及司法程序的資料會被剔外,確保過程透明、結果公正。
災民安置方面,他直言關注災民長遠住宿,會以「情、理、法」處理,而「情」是第一要點,強調會照顧災民個別情況及意願,希望善用資源協助他們重建家園。他透露,已指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統籌各部門研究長遠方案,又稱留意到社會聲音如由房委會向業權擁有者買業權、讓宏福苑業主優先購買居屋、在大埔區加建居屋讓災民入住等,重申會收集居民意見並盡快準備方案供災民選擇,但未明確回應具體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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