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今(26日)踏入第3天審訊,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申請傳召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教授何明修為專家證人。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何的證供與此案議題無關,遂駁回申請。何明修向《追光者》指出,控方以「台灣地區某大學教授」形容自己,「很羞辱人」而且失格丟臉。針對「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是否等同顛覆國家,他分析指極權政權往往「偷換概念」,把政黨輪替偷換成推翻國家。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今日續審。控方就傳召何明修作為專家證人提出3個反對理由,包括何的證供與此案議題無關、質疑他作為專家證人的資格,以及指何立場偏頗欠客觀和中立。李運騰法官表示法庭不接納控方指何的意見偏頗,但基於其專家報告與此案議題無關,遂駁回其申請。
鄒幸彤指出控方反對專家證詞有3個爭議點,包括支聯會的綱領主張甚麼、要達成這些目標要牽涉甚麼手段,以及上述手段有否違反中國憲法根本制度。鄒指何明修教授報告有助了解相關概念,以及我們所身處的政治體制和環境。
被指「台灣地區某大學教授」 何明修指控方「很羞辱人」、失格丟臉
何明修教授對法庭不接納其專家證人報告,表示相當遺憾和可惜。控方在反對專家證人的理據中,指何明修為「台灣地區某大學教授」,又以「所謂的」學術研究、「所謂的」專家專長來形容何。他覺得控方實在「很羞辱人」,雖然自己跟控方立場不同,但不會指對方是「所謂的檢察官」,「那個檢察官實在是小鼻子小眼睛(按:氣量狹小)的,就是用這種貶低別人」。
他又反駁,控方並未指出報告內容有錯,「我說的是民主、一黨專政到底是甚麼、對不對,然後他就說我偏頗,還搜集我在社交媒體上的帖文,那不是公開發言。他們不敢說我哪裏有錯,所以就對我人身攻擊,這樣很失格,很丟臉喇」。
他續指,「結束一黨專政」的訴求到底是否顛覆國家,是此案最重要爭議,而報告所寫的全部都可以公開討論,「就是民主的ABC嘛,我覺得在現時的法庭很重要!支聯會過去30多年為了平反六四,所有議題都是圍繞一黨專政是不是民主」。
報告回應了5條問題,包括定義「民主」、民主跟「一黨專政」的關係,兩組詞都是支聯會《五大綱領》提及的字,而「民主」就是支聯會所有活動和發言的核心理念,一黨專政跟民主不相容,也阻止民主化的進展,「將政黨與國家政權劃上等號是錯誤的認知」,「民主」一詞亦多次出現於中國憲法。
報告繼而定義「極權主義」,由於中共堅持一黨專政,其朝向民主化的轉化被阻斷了,一黨專政下的中國只可能是極權,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他又援引例子顯示自習近平上台後,其治理手段讓中國走上極權化道路。報告列舉全球民主運動,例如台灣、南非、捷克等,指出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核心訴求,呼應各國的民主化運動。
極權政府「偷換概念」 政黨輪替變顛覆國家
何明修解釋,所有極權政府都會「偷換概念」,「你說顛覆,推翻的到底是國家還是政權?中國法律說得不清不楚,如果結束一黨專政意思是民主體制內容許的政黨輪替,那就不會是顛覆國家了」。他指出,若要挑戰的是壟斷權力的某一個群體,那個群體就會把自己的權力等同於國家,「對於沒有真正思考的人來說,很容易造成偷換概念的效果」。
針對民主化需透過非法手段去完成的說法,報告透過分析世界各地民主運動,指出推動民主化的主要力量來自積極要求政治參與的公民和領袖,往往透過集會遊行、自由討論等達成,而很多民主化運動在獲得成功前,手段都被當局定義為「非法」。
若支聯會真如控方所說恐怖 香港早就亂了30年
何明修強調,若支聯會真如控方所說如洪水猛獸的話,過去30多年辦六四維園燭光晚會,香港豈不早就亂七八糟,「根本就是司法手段,以法律去整肅異己,那是編出來的顛覆理由,《國安法》本身就是一個惡法,本來就是用來鎮壓異見份子,目的就是讓整個香港社會噤聲,令香港愈來愈中國化」。
法庭拒絕接納他作為專家證人,若接受的話必須到香港法庭出席審訊,他曾在2017年入境香港時,在機場被扣留3個小時,最後一次到香港是2020年1月即《國安法》實施前,「很久沒去,我不知道能否入境」。然而,他指出若自己作為專家證人身份、被法庭要求出席審訊卻被拒入境或被拘押,「那是香港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歷史將還三人公道 轉型正義終會來臨
針對審判結果,何明修認為對三人的判決最後將會是「歷史的審判」,而非現時的「香港國安庭」,他舉例台灣1980年「美麗島大審判」,「或者不知道過多久之後,等到某一天轉型正義,社會和政府還他們公道」。他坦言,這段時間或要等很久,但相信歷史法庭自有審判結果。
相關新聞
- 2026 年 01 月 13
- 2026 年 01 月 22
- 2026 年 01 月 22
- 2026 年 01 月 21
- 2026 年 01 月 23
- 2026 年 01 月 20
- 2026 年 01 月 22
- 2026 年 01 月 05
- 2026 年 01 月 24
- 2026 年 01 月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