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已逾三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今(19日)宣布,已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以處理災後各項管理工作。不過,管委會其實是法團的決策機構,前日(17日)被廉署拘捕的法團主席徐滿柑即管委會主席,接管「管委會」其實如同接管法團實際運作。
麥美娟表示是政府首次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提出解散法團管委會的申請程序,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接管處理災後的工程合約、維修帳目、保險賠償,以及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管理及保安等複雜問題。
她表示災後管理牽涉複雜的法律及財務問題,現有法團成員既要照顧家庭,又要聯絡及協調分散各地的業主,「壓力很沉重」,她認為並非一般法團能夠輕易處理,因此選擇委任具「豐富、專業管理經驗」的合安管理,由他們尋求專業意見,並就法律、財務、理賠等資訊向業主提供詳細分析。麥美娟強調,是次接管並不影響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最終決定權,合安管理所提出的意見,最終仍須由業主作投票決定。
麥美娟又指,華懋集團已表示若有關申請獲土地審裁處,集團將會捐出500萬元,協助居民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服務時所需的費用,合安亦不會向業主收取其他行政費。她進一步指出,合安若接管管委會後,民政事務總署將會成立獨立隊伍,與合安一同跟進災後財務、保險及其他居民支援事宜,合安亦須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
不過,麥美娟未有回應是經過何等程序及準則而選用合安作為委任管理人,亦未有回應有否在事前向現任法團諮詢意向,僅表示收到居民求助,希望政府能夠接管法團管委會。
根據土地審裁處規定,有關人士提出申請後,反對者可在申請通知書送達日期21天內,向審裁處提交反對通知書,隨後便可申請排期聆訊。
保險賠償金額暫超過2.57億港元
另外,保險業監管局預計,保險公司就宏福苑火災的賠付金額將超過2億5,700萬港元。人壽保險方面,宏福苑住戶持有約10,660張保單,主要為終身人壽、年金/儲蓄及醫療/危疾保單,涉及36間保險公司。其中17間保險公司有理賠個案,涉及149宗,保險公司已聯絡保單持有人或受益人跟進,當中109宗賠付金額約4,150萬元;其餘40宗處理中的個案,賠付金額約1,180萬元。
至於一般保險方面,宏福苑住戶持有1,800張保單,由35間保險公司發出,主要為家居、醫療及個人意外保單,其中34間有理賠個案,涉及1,038宗,賠付金額約2.04億元,保險公司亦已成功聯絡保單持有人或申索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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