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逾三星期,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18日)宣布從「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撥出12億,向受災業主發放租金及搬遷補助。每戶業主每年可獲15萬元租金津貼,為期2年。對於有質疑指15萬租金補助未必足以應付租務市場,卓永興指有關補助水平是參考火災前宏福苑的租金水平,相信是「合理的安排」。惟《追光者》翻查租屋網發現,大埔區月租1.5萬元以下的租盤,超過八成均位處邊陲村屋;而以公屋4人家庭面積為標準,全大埔目前僅餘下不足60個租盤。
目前合共有4,619名災民暫住酒店、青年宿舍及過渡性房屋,但災民均面臨住宿限期臨近的困境,有災民被酒店告知今年年底後將不獲免費續住,需要繳付租金或另覓居所,有居民亦表示過渡房屋「一位難求」,或是相關居所地點與原有就學或就業相距甚遠;即使已入住過渡房屋的災民,部分因單位面積限制,一家幾口被迫分開單位居住,令不少居民感到徬徨及不適應。
政府表示,由於有居民希望能原區居住或方便上班上學,決定推出新措施協助居民自行租屋,對象亦涵蓋未被火波及但仍被圍封的宏志閣住戶。
麥美娟:基金最後一次幫助租戶
兩項補助將於下周一(20日)起,由「一戶一社工」協助處理。受災業主每年可獲15萬元租金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7.5萬元),平均每月1.25萬元,為期兩年。目前居住在酒店或青年宿舍的受災業主,須向營運者繳交租金,至於居住在房屋局及房委會過渡房屋或中轉屋的受災業主,則享有半年免租優惠,直至明年5月31日。
搬遷補助則同時開放予受災業主及租戶申請,以單位為基礎,每戶5萬元,須在完成搬遷後領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搬遷補助申請截止日期為明年5月31日,逾期須自行負擔開支,相信半年時間足夠災民在市場尋找租盤。麥美娟強調,這次是基金最後一次向「租戶」提供補助,未來基金將集中協助「業主」,及預留資金作日後重建或重置之用。
租金補助參考火災前宏福苑水平 卓永興:合理安排
被問到補助金額是否足以應付租務市場,卓永興回應指,補助金額是參考火災前宏福苑的租金水平,認為屬「合理安排」。麥美娟補充,租金補助以兩年為限是參考一般租約期,當局期望在這段時間內制訂長期安置方案,屆時業主無須再領取補助。
《追光者》翻查租屋網發現,目前大埔區月租1.5萬元以下的租盤,超過八成均位處大埔邊陲的村屋單位。若以公屋4至5人家庭單位面積(約377呎)為標準,全大埔目前僅餘下不足60個相關租盤。